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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2-20

关于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徽州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15:29:10 信息来源: 徽州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23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2019年12月30日,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主持召开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黄山徽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3月8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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