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扬州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近二十年。
展开全部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公民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部署。
②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应积极投身与参与到党和政府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部署中去。
③积极参与民主决策,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垃圾分类工作,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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