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周边原是大片农田,政府规划为工业区后,农田已被征用。现离村庄百米左右的一家公司把生活垃圾堆在门前马路边土坡焚烧,垃圾堆旁边就是农田,未焚烧的或掉到农田里或堆积在远处;...
我家周边原是大片农田,政府规划为工业区后,农田已被征用。现离村庄百米左右的一家公司把生活垃圾堆在门前马路边土坡焚烧,垃圾堆旁边就是农田,未焚烧的或掉到农田里或堆积在远处;垃圾中有很多都是塑料制品,焚烧时有异味;且公司处于村庄上风向。垃圾堆也非正规的垃圾处理处,而是厂家自行焚烧了路边的野草,堆积后倾倒焚烧。政府的规划我们老百姓无法约束,但还是希望原本安静干净的故乡的不要变得那么难堪。
在此请教相关专家:这种做法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可否检举?十分感谢。展开我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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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晓法律,乐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八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展开全部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处理生活垃圾,更不用你说你说的焚烧 乱扔了。企业应该缴纳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来进行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理,而本厂中显然并没有进行相关的活动。,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相关的内容可以搜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查看。
所以你的问题是这样的:这种行为肯定违反规定,并且也可以检举!这是我们的权利!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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