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5-21
05-21
武汉市物业小区居民垃圾费收取办法确定 NEW
昨日,我市物业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服务费收取办法确定,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居民按5元/月在缴纳水费时一并缴纳垃圾费,实行总表供水的,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应户数在缴水费时一起缴纳垃圾费。
7月1日起,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区等,均已实行了生活垃圾服务费与水费“合并收取”。而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的垃圾费该怎么收,经过城管、房管和物价三部门的协商,昨日才正式确定。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居民,仍按5元/月在缴纳水费时一并缴纳垃圾费,如果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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