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0-13
10-13
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证照分离”措施 NEW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牡丹江市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现对我市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按照“证照分离”的要求制定措施如下:
1、法律依据:按照《中华人...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