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2-09
12-09
岳阳县城区门店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伴水征收 NEW
为进一步提高岳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方便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自5月1日起,岳阳县实行城区门店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原上门征收改为伴随自来水费征收。
据悉,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终处理全过程的有关费用。征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负担”和“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本要求执行。以前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需要安排大量人员上门征收,导致效率低下和行政成本的增加。
城区门店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伴水征收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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