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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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守规 普法惠民|《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节选 NEW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自管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
(二)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四)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尚未施工或者停工的,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五)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为责任人;没有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产权人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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