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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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烟台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NEW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区生活垃圾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
《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适用于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餐厨废弃物、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法律、法规和烟台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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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决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自2012年条例施行以来,本市首次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最高可处200元罚款。此外,要求餐馆、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对“混装混运”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
在随后进行的新闻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