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3-10
03-10
网友质疑商铺缴纳垃圾处理费标准 福鼎市环卫处解答详情 NEW
厦门网讯 据东南网报道(本网记者冯旭)“我家每月交水费时已经交了垃圾处理费,为什么开个副食品店又要交每月15元的垃圾处理费?”近日,福鼎网友施先生在《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咨询。施先生质疑:向商铺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全省统一的规定?收费人没穿制服,所开票据也没有收费单位,自己的钱究竟交给了谁?
1月16日,福鼎市环卫处王副主任告诉《直通屏山》记者,按照政策规定,城市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标准是3元/人/月,由自来水公司代征;商铺在经营中...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