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5-01
05-01
《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NEW
【前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十分关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他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特别是2018年将其作为全市“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加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从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际出发,坚持问题...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