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0-07
10-07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 NEW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21年7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清理,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二、将《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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