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0-27
10-27
生活垃圾不分类或将拒收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审议通过 NEW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在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未分类拒收运、定时定点、源头减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我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本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商场、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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