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3-29
03-29
《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外征求意见 NEW
报道:3月26日,记者从南昌市司法局获悉,《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意见稿》提到,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特别的,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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