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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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 攸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征 NEW
(通讯员 彭亮霞)2023年1月1日起,根据《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攸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征正式实施。居民每月按5元/月/户(60元/年/户)的标准随水费代征。连日来,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各小区发放宣传资料,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征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2023年1月1日之前,我们是按照8元/月/户的标准收取,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后,降低为5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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