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7-03
07-03
西安:未按规定处置生活垃圾最高罚50万元 NEW
本报讯(记者李天娇)6月30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任人未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移交给经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从事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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